固定式压力容器生产对材料的要求
发布时间:2018-09-17 浏览:2339次
压力容器用材料的质量及规格,应当符合相应材料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其使用方面的要求应当符合相应压力容器产品标准的规定。材料生产单位应当按相应材料标准和订货合同的规定向用户提供质量证明书原件,并且在材料上的明显部位作出清晰、牢固的钢印标志或其他标志,其内容应当包括材料标准号、牌号、规格、炉(批)号、材料生产单位名称(或厂标)及检验印鉴标志。材料质量证明书的内容应当齐全、清晰,并且加盖材料生产单位质量检验章。压力容器专用钢板的生产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压力容器制造单位从非材料生产单位取得压力容器用材料时,应当同时取得材料质量证明书原件或加盖供材单位检验公章和经办人章的有效复印件。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当对所取得的压力容器用材料及材料质量证明书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